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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純、簡單、能把一切化為可能。
蠢蠢的,尷尬尷尬的。當時都沒這種感覺,哈哈哈哈哈——
你的王道熱血風格很強烈,也很日式,而且還融入了假面騎士的炫炮變身系統,感覺會聽到不存在的變身聲音。
最令我驚訝的點有兩個,一個是文筆突然躍升,一個是主角了解了敵人的性命。
法律小解釋:沒有所謂的過失「殺人」,只有過失「致死」,這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。殺人,只有一種,就是殺人罪,我就是要讓你死;不存在「不小心」這件事。
所以,即使主角很憤怒,他一樣殺人了。要關,可能還要判死刑。另外,他也完全不適用「義憤殺人」。
之所以提出這一點,不是我要鑽牛角尖亦或是找麻煩。而是我認為這一點,「有些危險」。如果主角殺了一個人,不用背負刑法,是不是代表,只要殺的是「壞人」就可以不用處罰?
這會不會帶給年輕讀者一個觀念,反正他是壞人,死了沒差的想法?這價值觀會產生偏差。
或許有的人會覺得我大驚小怪,沒這麼嚴重,可是實際上,真的會有少數人當真的喔。
很多私刑正義的電影都會提到,主角自己都知道自己是個壞人,也備受內心煎熬,所以常常帶著贖罪的心理在過活。
既然主角犯了「重罪」,我就會站在「大人」的角度去看待這件事情了。因為殺人真的太嚴重。
希望後續會對這件事,有個能夠讓人接受的詮釋。
降級、解除職務這種是不行的喔!
必須強調,這是我個人的意思。
謝謝你的欣賞。